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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党委宣传部
2015-08-27 17:17  

自2006年全省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在学校党委和学校普法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和组织领导下,我校认真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取得了显著效果。根据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试行)》要求,我校认真部署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明确工作思路,制订普法规划。

学校党委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教育作为全校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校年度工作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安排和部署。根据中发[2006]7号省委发[2006]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兰州商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学校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步骤与方法、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以实现“依法治校,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立足于实现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为宗旨,对学校“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为了将“五五”普法工作做细、做实,每年初,结合当年社会热点问题,学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具体普法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重视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学校加强了普法组织机构建设。经校党委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校党委副书记任学校普法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导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党委宣传部部长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和法学院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普法领导小组每年3月份、9月份每学期开学初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学校普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并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各部门落实普法工作。

学校普法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长兼任普法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兼任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选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普法联络员。全校22个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都有专人分工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普法工作的成效,学校要求,不仅普法联络员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还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时事变化,组织校内各单位法制宣传骨干队伍进行针对性地培训。我校借助自身人才优势,组建了由法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组成的40人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师生中开展普法宣讲。“五五”普法以来,学校共组织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专门培训6期,计123人次;讲师团普法宣讲的受众达1.3万余人次。

(三)投入普法经费,配置必要设备。

在普法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具体组织下,学校共划拨给普法办公室经费8万余元,购置《“五五”普法学习问答》、《“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需要的法律知识书籍1500多套(册),购买宣传图片及其它学习资料2000余册,做到处以上干部每人一套,在职教职工人手一册。为各二级学院配发法制宣传教育录像带,由专人负责为师生员工播放。为便于开展普法工作,学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普法办公室配置了2台计算机、1部数码照相机、1部数码摄像机等法制宣传设备。

(四)重视普法档案管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是全校普法工作真实、全面的历史纪录。学校普法办公室历来重视普法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普法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了普法档案的规范、齐全。学校普法办公室同时也要求各基层单位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工作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狠抓落实,全面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以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校党委一贯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今年,中心组安排了一次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重点学习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和高等教育法。同时,学校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综合培训计划,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对所有新任干部都要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并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财务、基建、招生、人事、资产管理等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法制教育。校领导自身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很高,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厅级领导干部全部都能参加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是重视整章建制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以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对学校党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整理、修订和完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实行校务公开,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依托学校法律人才优势,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尤其是一些涉及学校发展或师生切身利益的事情,要求必须严格依照既定工作程序进行,通过教代会、学代会等形式,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鼓励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2008年开通的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广大师生员工及时全面的了解、参与学校有关工作提供了一个卓有成效的平台。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一贯坚持监察处长、工会主席列席学校办公会议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重点事项的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学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客观对待、正确处理的原则,2006年至今,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4起,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了调查和处理。为了及时了解民意,校园网专门设立了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建立了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和校领导联系点制度。

围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新校区建设等学校近年的主要任务,对招生录取、招录教工、设备物资采购等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加强了管理和监督检查,特别加大了对《兰州商学院对外经济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执行监管力度。结合基建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等对外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重点把关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

三是恰当利用反面教材,加大法制教育力度。2007年组织全校机关副科以上干部,二级单位副处以上干部140余人到兰州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和对监室的实地参观,达到了警示教育的预期目的。结合“学习党纪条规,加强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学校电视台为全校教职工播放《罪案鉴戒》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反面教材,提醒领导干部以案为鉴,珍惜和正确使用手中权力。结合个别职工的犯罪案件,校纪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会同兰州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3次召开座谈会,分析犯罪的客观原因。从如何加强教育的有效性,如何加强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实施有效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书》等方面探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途径,探讨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既减少了工作中决策的随意性,使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广大教职员工学法守法树立了榜样,营造了氛围,从而带动全校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满足教职员工的法律需求,尊重和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既重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又重视结合我校财经类高校的教学实际,重点抓好《劳动法》、《教师法》、《工会法》、《高等教育法》、《知识产权法》以及与生产生活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将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一学三讲”活动。为了提高普法效果,使广大教职员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教活动,例如:邀请省纪委常委赵正祥同志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在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全国廉政文化大型绘画书法巡回展暨甘肃省廉政文化绘画书法展;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和展播活动,我校参加创作评选的作品22件,其中两件作品喜获全省二等奖。

二是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解决关系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坚持教职员工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把普法教育与解决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工作实效。例如,结合《物权法》等法律的颁布或修改,组织师生员工结合身边实际情况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在学校“学术月”期间和具体的科研工作中,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集中的优势,大力倡导法学理论的学术研究,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讲法、守法、用法氛围。2009年9月,我校成功承办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2010年4月,校党委书记王肃元教授应邀赴台参加第十二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近期,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兰州商学院法学院联合主办的 “刑事法律诊所兰州地区培训会”在我校成功举办。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兰州商学院工作站的成立,也标志着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成果得到了社会认可。广大教师不仅在法学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他们还热心公共事业,发挥专业特长回报社会。王肃元、江合宁、包哲钰、史政保、张桂芝、马洪雨等教授长期为省、市人大进行立法论证工作。

(三)以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为目标,大力强化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大学生是高等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学校认真贯彻我省“法律进学校”活动精神,坚持法制理论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抓好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学基本理论教育。学校将法律课程列入大学生必修课程,通过一定学时的教学,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增强青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

二是重视专业课教学中的普法教育工作。学校要求相关专业课教师要结合本专业教学的实际,在教学中对广大学生进行《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外资企业法》、《商标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环境评价法》、《审计法》、《会计法》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积极引导学生开展法制实践活动。学校积极联系创办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检察院等6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成立了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部,专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2006年12月4日,成立了“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开通面向社会的免费咨询热线,实施“青年法律互助计划”,通过这支由学校资深法学教师、专职律师和若干热心公益事业的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工作团队的不懈努力,重点为进城务工青年等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迄今为止,在老师的指导下,该中心的同学们已为近百名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代写了诉状或信访材料。2008年3月,法学院社会工作系组织小分队到兰州女子劳教所进行慰问和帮教普法活动,运用同学们的专业知识为劳教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取得很好的效果。此次活动受到了团省委、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的好评,甘肃电视台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兰州商学院12.4法制宣传节”已经成届次成功举办,主要活动包括东方红广场联合普法宣传、模拟法庭、学术讲座、法制图片展览和法制电影展播等。

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依法治省办等部门确定的其他宣传主题,利用各种法制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节点,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以“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简称“四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法规教育,“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教育,“保护环境、节约用水”教育,“了解真相、反对藏独”的爱国守法教育等。为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营造校内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板、橱窗和校刊等,充分发挥了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阵地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学校累计悬挂法制宣教条幅50多条;开展法制图片展8次,展出图片近160张;制作主题宣传栏5期。党委宣传部、监察处等部门网页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教育栏目“普法教育”和“兰商廉线”,有力促进了普法宣教工作长效作用的发挥。

四是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融入普法教育的内容,把普法教育与加强学生校内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规范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对于学生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我们既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该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的案件决不姑息,同时也注重结合青年大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有效的引导劝诫,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践证明,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既重视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也重视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大学生宪法意识和基本法制观念的养成,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需要改进的方面

我校“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如教育内容和形式还显得比较单一,参加教育的人员和时间有时还不够落实,对全校普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检查落实还不够有力,各部门、各学院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等。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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